曾硕:食品安全 警钟长鸣

2023-02-11   作者:新疆农业大学 曾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关乎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安全。

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引发强烈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明显减少,食品安全形势与前几年相比较有了很大改善。

然而,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再次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沈某和李某某夫妇等人利用猪肉废弃物生产起了“地沟油”。两人先在其家中开设私人作坊,后于2016年7月15日,由沈某个人出资注册成立炼油厂,从事“地沟油”的炼制及销售。直至2019年11月13日,沈某、李某某、沈某甲、刘某甲于生产窝点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现场扣押“食用猪油”1838.3公斤,猪肉废弃物1480.7公斤。

这起生产“地沟油”案件一经曝光即挑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值得肯定的是,涪陵区法院在一审中,除依法对被告判处刑罚和罚金外,还责令8名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对其犯罪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沈某、罗某某、刘某、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如二审法官表示,通过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要求沈某等8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不仅有助于督促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也是司法机关倡导弘扬“公正、法治、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我们,舌尖上的安全必须盯紧,丝毫松懈不得,马虎不得。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不能一判了之,一罚了之,还要将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既要有效打击犯罪,也要举案说法发挥好应有的教育示警及震慑作用。

当阳光下出现一只老鼠的时候,阴暗处可能早已鼠患成灾。当前,仍有不法商家为了非法牟取暴利,在市场上收集各种肉类废弃物用于炼制“地沟油”并予以销售,以此获取高额利润。重庆市这起“地沟油”事件无疑在依法维护食品安全问题上开了一个很好的司法判例,也为不法分子敲响了一记警钟。

同时,这起案件也再次警醒我们,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必须坚持零容忍,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不管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媒体公众、公安司法部门等,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很大空间可以挖掘。只有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密织起维护食品安全上的天罗地网,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才能不是一句空话。

食品安全,必须警钟长鸣。

编辑 / 刘 佳     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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