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舟:发挥商会服务功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0-05-21  来源:《大美智库》  作 者:赵晓舟

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16号),提出了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十年来,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中去,与工会和劳动社保部门一道引导民营企业关爱员工、构建和谐企业发展氛围,有效的维护劳动者权益,对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面对当前国内外形势和企业疫后劳动关系现状,认真总结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在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发挥商会组织独特优势,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意义重大。

一、深刻认识商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特殊地位

商会作为国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社会组织,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纽带;作为一种集非营利性、民间性和自主性、代表性为一体的中介组织,商会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支柱,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管理、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要求更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中。

1.商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支柱。商会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有效桥梁。通过商会组织可以使市场各主体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相互沟通、妥协、寻求利益平衡,避免出现矛盾、冲突、利益纷争。通过这种“政府—商会组织—企业”的三层结构,政府职能由“全能政府”和“利益政府”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限政府”和“中性政府”转变。

2.商会组织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会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产生,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商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商会组织通过建立企业间和商会内部利益协调,可以有效地提供社会服务、弥补市场“失灵”。二是商会作为一个“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中介,发挥着宏观与微观的沟通作用。

3.商会组织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生产厂家、商家与劳动者、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日益增加,与此同时,他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凸显,而商会组织可以充分发挥其职能,有效地受理这些矛盾和纠纷,从而依法予以沟通和调解。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各级商会组织的职责所在

和谐社会,其核心就是要保持社会上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等。其中劳动关系又是和谐社会的核心,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所谓劳动关系,即劳动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的关系,主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指主体与客体互助互利、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为此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专门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体系中,并且明确了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强调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当前的重要意义。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劳动关系问题直接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保证劳动者具有较高的物质收入和社会地位,提升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只有不断调整劳动关系适应劳动力的发展,使劳动者的利益和相应地位得到保障,才能创造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充分的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企业的能动性。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方面,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使职工感到自我价值的实现,保证应有权利和地位的实现,从而调动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保证企业建立合理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机制,激发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使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当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多种原因,导致社会上存在很多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例如,有的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短期化,随意解除合同等;有的企业损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身体健康权等等;有的企业工资分配秩序不规范,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只有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商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商会在社会中承担着“承上启下”与“合纵连横”的重要功能。商会以自身强大的沟通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在商人和政府之间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可以推动企业抱团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而加速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过程。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存在着资金、人才、技术、信息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等诸多问题。其中,构建和谐劳动关是后疫情时期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的一项主要任务。

1.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保障员工权益。所谓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指国家(以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为代表)、职工(以工会组织为代表)和企业(以企业组织为代表)三方,就劳动关系为主的社会经济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等进行相互协商的组织体制、法律制度以及运作程序。其中商会组织作为企业组织的一支重要力量,因为更加熟悉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协调过程中可以进行有效的斡旋,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中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三方协调机制,可以更好地引导职工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协议,指导帮助双方通过协调机制来达到双方的目标,从更深层次上协调劳动关系,最大程度保障员工权益。

2.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商会组织作为同行业的自律组织,通过舆论引导,可以建立一种良好的氛围,不断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引导民营企业家把“关爱员工”作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商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和服务企业的助手,有责任引导、帮助、推动民营企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通过工会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升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商会组织可以通过工会加强宣传,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通过组织职工参与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党建视频等活动,不断提升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帮助员工树立健康向上、凝心聚力的先进文化理念,使员工不忘企业责任、社会责任。

四、商会组织帮助企业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思路

(一)总体要求

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

规范有序。指劳动关系的运行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经营者的意志受到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不得有随意调整的现象。

公正合理。指建立公正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在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和调整企业内部的劳动标准,使之合法、合情、合理。

互利共赢。指在共谋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一方主体侵占另一方主体利益的现象。

和谐稳定。指劳动者与经营管理者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干群关系融洽,职工心情舒畅,情绪稳定。

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区别于计划体制下的一体化的劳动关系,又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资对立关系,是一种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共建共享,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指企业与职工和谐、职工与职工和谐、职工的内心和谐。

(二)目标任务

1.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依靠职工办企业;

2.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

4.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两个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三)创建标准

1.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企业依法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理、全面,管理规范、有效履行。

2.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商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标准量化,可操作性强,合同(协议)履行好。建立工资分配平等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相应的职工参与、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履约责任追究制度。

3.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坚持厂务公开,职工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5.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的教育权、发展权,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6.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化解矛盾及时,有效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

7.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女职工的平等劳动权利、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及特殊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依法落实。没有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8.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拨缴工会经费。

(作者:赵晓舟,系陕西省中小企投融资促进会秘书长)

编辑: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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